烏魯木齊訊(陶慧敏、沈佩華)《民法典》是新中國成立后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,被譽為“社會生活的百科全書”,它承載了人民群眾對于民事權利獲得更充分保障的渴求,充分回應了人民群眾對公平正義、人格尊嚴、環(huán)境安全等方面的訴求與期盼。今年5月是全國第四個“民法典宣傳月”,結合市政交通集團年度普法宣傳計劃,近日,新疆兵團建工市政交通集團天山公司廣泛深入開展《民法典》學習宣傳活動,利用公司宣傳電子屏發(fā)布宣傳標語,購買學習書籍并制作宣傳掛圖下發(fā)到項目工地,組織職工線上觀看《民法典開講》和權威官方賬號發(fā)布的普法欄目、《民法典》新增及亮點條款介紹解讀等內容,營造濃厚的學習宣傳氛圍,讓職工更全面、更準確、更系統(tǒng)地學習法律知識。
活動中,黨員干部發(fā)揮了模范帶頭作用,積極主動向身邊職工群眾解讀好《民法典》“關于民事活動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誠信等基本原則”“關于堅持主體平等、保護財產(chǎn)權利、便利交易流轉、維護人格尊嚴、促進家庭和諧、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”,以及“一系列新規(guī)定新概念新精神”,引導職工群眾認識到《民法典》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律,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(guī)范,教育群眾養(yǎng)成自覺守法的意識,形成“遇事找法”的思維習慣,培養(yǎng)解決問題“靠法”的能力。
此次學習宣傳活動極大提高了職工知法、尊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觀念意識,下一步,該公司將持續(xù)高標準開展學習宣傳系列活動,堅持把學習宣傳《民法典》與企業(yè)法治文化建設相結合,把集中宣傳和常態(tài)化宣傳相結合,努力提升職工法治素養(yǎng),推進《民法典》學習宣傳取得實效。
活動中,黨員干部發(fā)揮了模范帶頭作用,積極主動向身邊職工群眾解讀好《民法典》“關于民事活動平等、自愿、公平、誠信等基本原則”“關于堅持主體平等、保護財產(chǎn)權利、便利交易流轉、維護人格尊嚴、促進家庭和諧、追究侵權責任等基本要求”,以及“一系列新規(guī)定新概念新精神”,引導職工群眾認識到《民法典》既是保護自身權益的法律,也是全體社會成員都必須遵循的規(guī)范,教育群眾養(yǎng)成自覺守法的意識,形成“遇事找法”的思維習慣,培養(yǎng)解決問題“靠法”的能力。
此次學習宣傳活動極大提高了職工知法、尊法、守法、用法的觀念意識,下一步,該公司將持續(xù)高標準開展學習宣傳系列活動,堅持把學習宣傳《民法典》與企業(yè)法治文化建設相結合,把集中宣傳和常態(tài)化宣傳相結合,努力提升職工法治素養(yǎng),推進《民法典》學習宣傳取得實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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